一、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预计于3月23日前公布。
河北省考2023年考试成绩将在3月23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笔试总成绩最高为200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合格成绩。体能测评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将依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3月25日,考生需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体能测评表》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证件审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证件审核。3月27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将公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资格证件审核人选。
1、调剂将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2、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3、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4、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满足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6、进入调剂名单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河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河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7月20日。
7月20日,考生可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和体能测评安排。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可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
7月22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7月23日,考生需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表》(现场领取)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证件审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证件审核。
7月25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公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资格证件审核人选。
7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如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8月2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为加快招考工作进度,体检、考察环节同步进行。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1、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3月23日前。
2、3月2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3、2023河北公务员考试招录7922人,2月25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时间:3月23日前(成绩查询入口),面试时间:4月8日-24日。2023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3年1月28日发布,共招录7922人,1月30日-2月3日报名,2月20日9:00至26日9:30打印准考证,2月25日-26日笔试。
4、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先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先分职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5、体能测评合格的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和面试。
四、2022年河北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方法
查看笔试成绩。4月22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时间为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至2004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6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26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26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8. 报考者需满足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情请参考《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请留意,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者、被开除中共党籍者、被开除公职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被认定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况者。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符合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职位,亦不得报考与本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领导成员任职的用人单位职位。
请注意,文中涉及的具体价格已根据要求进行了上下浮动10%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