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职位表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2日16:003、(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3日16:00;5、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4日16:00。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8、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9、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16:00。10、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11、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12、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13、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14、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style="text-indent:2em;">15、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16、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7、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18、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19、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21、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二、苏州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我们以2022年江苏省考为例,来看一看苏州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2015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_职位表_公告大纲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style="text-indent:2em;">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2日 16:00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3日 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4日 16:00(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 09:00—16:00。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3月22日下午14:00至16:00;2015年3月23日上午09:30至11:30及下午14:00至16:00,请前往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位于食品城南,市内可乘坐5、14、20、23、64、91、92、93、94、95、602、603、611路公交车至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车)办理考试费用减免事宜。办理减免手续时,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城镇家庭考生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为2015年3月17日至21日。若在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寻求解决方案。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 A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 B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 C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依据《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定于2015年3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上午08:00至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 上午10:30至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完成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照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民警职位的人员,将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相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将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相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若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单位将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将不予调剂。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