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退役士兵提升学历报名指南
江苏省退役士兵若想提升学历,可按照以下流程报名参加高考。随着高考取消年龄婚否限制,25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参与高考,高校招生年龄限制已全面放开。除了在校(在籍)学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也可报名,这类考生被称为社会考生。以下是社会考生参加高考的流程:
1、亲自前往县区高招办进行报名(通常为当地教育局)。
2、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同等学历证明(高中文凭、中专文凭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完成报名手续。在职干部和工人需携带学历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需提供(区)民政部门的证明。
一般需要填写五种表格:《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生志愿表》、《考生志愿代码登记表》及《考生卡片》,同等学历者还需填写《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3、社会考生参加高考与普通高考无异,需区分文、理科。
4、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报考指导》费、体检费等全部费用。
二、社会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退役军人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退役士兵网上报名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入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页面进行注册,按报名流程操作。仅进行网报而未现场交验材料审核及支付报名费用的,其报名无效。
在报名、现场交验材料审核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首先必须准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系统将免费发送初始密码到所填号码的手机上。凭此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存此密码。
2.一个身份证号、一手机号只能取得一个注册号。“两号”如被占用,须由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市、县(市、区)报名点,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经同意重置后方可报名。
3.在报名网页上阅读《全国成人高考江苏省退役士兵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必须逐条确认承诺内容,才能继续报名流程。
4.确认本人所报考的层次和科别。一是确认自己报考的层次,二是确认自己报考的科类(层次和科类详见招生计划)。其中:报考专升本须仔细阅读《专升本考生特别提醒》。报考医学类须仔细阅读《医学类考生特别提醒》。报考法学类或法学专业的须关注知悉司法部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改革政策。
5.报名照片上传要求: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3张基本照片。
近期免冠证件照的规格及要求是: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身份核验)。
(4)此照片将作为本人人像识别比对等照片审核以及上报教育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照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未进行网上支付前,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多次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更改。若修改报名信息,须重新完成认证和审核。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及志愿信息不能更改。
7.退役士兵报名还须详见《退役士兵申请成人高考免试入学特别提醒》相关内容。
8.报考医学类专业、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的退役士兵还须满足报考医学类专业、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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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伍军人可报考的招警类考试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中的公安类岗位,高中学历退伍军人可以参加辅警招聘考试(部分省份)。
这部分退伍军人由于具备学历,因此成为警察的机会相对较多。首先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各省公务员考试中都有设置公安类岗位,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如果专业较偏,可以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
考试内容通常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有的地方只考其中两门(如重庆、广东),江苏省通常考《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浙江等地则加考“心理测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通过后,需要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学位证等文件;在确认考生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后,会给考生体能测试通知,上面写有体测的时间、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4、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5,报考学历要求大专或本科【同等学历】,因地区差异,要求有差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警考试
三、2013年江苏盐城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3年江苏盐城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盐城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依据《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公布我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事项如下:
3、报考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针对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4、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岗位,年龄需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执行;
5、报考者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
7、报考者需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市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3、全市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岗位,除上述1、2两项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考生招考;
4、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岗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岗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者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坚持科学发展,带头创业、带民致富能力强,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具有本县(市、区)户籍;
7、省监狱、劳教系统的岗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执行。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考岗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以及有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可通过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缴费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报考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
1、报考者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3月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3月25日-26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缴费以及准考证打印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面试和加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考单位需对面试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复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者适用),委培、定向、联办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院校同意;
2. 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
3.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机关将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见《2013年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加试由市人社部门负责、招考单位配合,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15%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这次考录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11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8988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238717;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8821838。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69665758;
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0515-86662028;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515-86660578;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15-88371212;
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0515-88336054;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515-86660825;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515-86662416;
市规划局、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0515-88335629;
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0515-88423665;
市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亭湖地方海事处:0515-88886702;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515-88269505;
市环境监察局(支队):0515-86660716;
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中国海监盐城支队、市渔港监督处:0515-88334460;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联系电话:0515-8666049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5-88372223。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地税局系统:0515-88310466;
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0515-89029723;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0515-88376052;
江苏省统计局射阳、滨海调查局:0515-86660709;
江苏省盐城监狱: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0515-83452098。
(五)考务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5-88195104、8819510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传真:0515-88195106。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江苏省针对退伍军人实施的优惠政策包括:
1.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
2. 高校和国企将按比例定向招生或招聘;基层专武干部将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3. 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受学历教育资助。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还可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等政策。
4. 高校学生退役后考研,初试总分将按国家和省规定加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将免试(指初试)读研。此外,从我省入伍的外省籍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被我省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在就业单位所在地落户。
5. 丹阳市征兵办对拒绝服兵役的应征青年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取消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不得复学;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
6. 新条例在现有基础上,加大了对适龄青年拒绝、逃避应征,以及对完成征兵和退伍安置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少数单位的经济处罚力度。
7. 为进一步增强法律责任刚性、确保征兵工作严肃性,县(市、区)兵役机关将把公民受行政处罚情况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其个人信用档案将保留不良记录。
8.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新《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