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岗位分类详解

1、综合管理类:这类岗位包括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外的公务员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类别。
2、专业技术类:这类岗位在机关中负责专业技术职责,为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3、行政执法类:这类岗位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的基层单位,负责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
公务员考试职位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职位包括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市(地)以下职位包括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以下部门的行政管理部门。
公务员级别分为二至十三级,具体如下:
2、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3、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4、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5、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6、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7、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8、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9、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10、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二、公务员职位与级别对应关系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2、(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11、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12、调任人选需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以及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满足晋升至拟任职务的最低工作年限等。
13、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需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4、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5、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6、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因工作特殊需要,上述条件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需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需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18、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需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19、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正在接受审计等情形的人员,不得调任。
三、公务员岗位选择建议
1、有意向从事仕途的,可报考党群口和政府口的办公室、组织、纪委等领导服务的综合部门;
2、追求稳定、工作轻松的,可报考人大、政协、参公的非业务岗,以及政府部门里的非业务职位;
3、发挥专业特长的,可报考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岗位。
国考职位除了北京,还有许多垂直机构派驻到下级单位,工作地点需注意。
小建议:中央垂直机构工作地点描述可能不明确,务必咨询清楚,明确工作地点。
省考、市考:现在多为联考,为避免以前一年考好几个地方的情况,选择地域时需充分考虑家庭因素,尽量选离家近的,最好开车1小时以内。
综合建议:家所在的地级市>家所在的区县>离家近的发达城市>中央部委
基层乡镇不建议去,尤其是异地的乡镇。
北上广深等城市~视家庭条件慎重选择。
要稳定、离家近还是雄心走仕途,要发挥专业特长还是事少、工作简单。比如学财会的,可考财政局、审计局、银监会等专业要求强的,也可考各机关单位的财务部门做普通会计工作。
要了解自己的笔试和面试能力,对照往年职位笔试成绩进行筛选。
不擅长表达、面试能力较弱的,不要报只招考一个人的岗位;
笔试能力一般的,报招考人数多、限制条件多的岗位。
通过前面的条件筛选,剩下的岗位不会太多,对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条件的可以咨询了解一下日常的工作是什么,整天的收入有多少,平衡一下进行选择。
请注意:并非所有职位都能尽善尽美,那些薪资丰厚、工作轻松且前景广阔的岗位,往往竞争也更为激烈。对那些准备考公的人来说,最关键的是成功上岸,一旦落榜,选择任何职位都无济于事。因此,务必挑选合适的职位,避免盲目追求所谓的“好职位”。
此外,通常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天,许多不限三不限的岗位或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会出现报名人数的激增。面对这种情况,大家不必过于紧张。
通常,裸考或未认真备考的人约占参考人数的50%,而最后一日报名的多数属于这类人群,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缺乏明确的目标,这些人往往只是作为参考数据。
以下为省考中常见的职位类型:
1. 专业技术类:这类职位在机关中负责专业技术职责,为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其核心特征是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2. 行政执法类:这类职位设置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负责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仅有执行法律的权力,无解释权,在出现纠纷时无裁定权。
3. 综合管理类:这类职位在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以外的职位,负责综合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这类职位数量最多,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工作包括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 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