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岗位种类概述
1、文秘类岗位包括文秘、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新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历史等;
2、法律类岗位涵盖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3、财会金融类岗位涉及财务管理、会计、金融、证券、审计、投资、财政学、统计、银行、保险等;
4、经济类岗位包括经济学、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劳动经济、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
5、计算机类岗位有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
6、行政管理类岗位包括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7、英语类岗位涉及英语、英语教育等;
8、公务员岗位要求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设定,包括党员身份、专业、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身份、基层工作经验、年龄、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具体要求以招考单位公告为准。
9、如有关于职位要求的问题,可联系招考单位电话,相关信息可在公务员招考公告网站找到。
10、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职位
二、公务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解
1、公务员岗位被视为“铁饭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是许多人的追求。公务员岗位有哪些?报考条件又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2、中央党、政机关及各级地方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等均设有公务员岗位;
3、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纪检委的专职领导人员,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法院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级检察院机关等;
5、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6、全国政协机关及各级地方政协机关;
7、国家群众团体及各级地方群众团体机关。
8、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公务员考试所有招录岗位均限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
10、招考部门希望吸收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35周岁以上的人进入体制内,学习能力较低,培养困难。
11、建议有意向考公务员的小伙伴趁年轻尽早报考,年轻是资本、是优势。
12、省考、国考中80%的岗位大学本科即可报考,专科能报考的岗位相对较少。
13、以上就是公务员岗位及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务员岗位分类
1、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岗位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2、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岗位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3、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4、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
四、公务员职位级别对应关系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11、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12、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14、(二)应具备与拟调任职位需求相匹配的工作经验和任职资格。
15、(三)需满足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所需的最短工作年限。
16、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调任,需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7、(四)调入中央及省级机关,须具备本科学历;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18、(五)调任厅局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调任县(市)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19、(六)满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若因特殊工作需要,需对第(三)、(四)、(五)项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时,市(地)级以下机关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省级以上机关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21、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若拟再次调回并担任原职务以上的职位,须具备从原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22、第八条: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调任:
23、(一)曾因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4、(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得出结论的;
25、(四)处于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6、(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