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上半年四川省广安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1、2022上半年四川省考广安市公务员考试:
2、根据《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显示,共设有180个岗位,计划录用408名公务员。
3、其中,178个岗位面向全国招录,仅有2个岗位面向全省招录。
4、根据《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调整招考计划职位情况表》可知:
5、其中1个岗位原计划招录2名,现已调减招考计划1名。
二、四川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有哪些
1、四川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按地区划分,包括省直系统职位表、成都职位表、广元职位表、德阳职位表、南充职位表、宜宾职位表、凉山职位表、阿坝职位表、雅安职位表、乐山职位表、广安职位表、攀枝花职位表、眉山职位表、绵阳职位表、泸州职位表、自贡职位表、内江职位表、资阳职位表、遂宁职位表、甘孜职位表、巴中职位表、达州职位表、定向招录职位表。
2、考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主要是市一级岗位,B类集中在行政执法,C类主要是县区乡镇等管理岗位。按照题目难度来说,A类岗位难度最大,B、C类岗位难度相当,其中B类岗位部分会有体能测试。
3、但考试难度不一定按照ABC顺序排列,因为A类岗位报名条件一般比较严格,经常面向在机关岗位工作多年的在职人员或者学历要求很高(研究生起步),所以有的岗位竞争比不一定高。
4、C类岗位实际上是竞争热点,报考条件比较宽松,经常会出现上百甚至过千的竞争比,考试难度反而最高。B类和C类岗位难度相当,需要注意是否有体能测试。
三、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广安市有哪些公务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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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广安市招录公告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人民警察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是指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3年9月2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其他招录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3年9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2013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44名,其中: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名、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65名、乡镇机关40名、司法助理员5名;人民警察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已通过初步审核且照片清晰合格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9月22日至9月29日的8:00前,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确认缴费手续。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为每科8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于“4.20芦山地震”重灾区(包括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的户籍考生,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和农村家庭考生,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以及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困难的家庭考生,可以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的工作日内,前往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提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将免缴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1。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调整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予以公告。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已缴费的考生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符合条件的相近职位,或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进行退费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包括减免费用)的考生,需在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期间,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未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定于2013年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并受到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可加1至1.5分。符合条件者需在2013年11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将在2013年12月24日前公布,并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将在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复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具体事项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确定录用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折合总成绩加上面试成绩的30%。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广安人事考试网上。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都需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入分数,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体能测评的标准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将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事项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须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的高低来确定;如果笔试折合总成绩也相同,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的高低来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将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如果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国家出台了新的体检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如果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将被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如果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录用;如果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将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将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考察合格人员将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县两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保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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