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考公务员的资格和需求
贵州省考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中国国籍;2、支持国家宪法;3、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年龄介于18至35岁之间;5、政治立场坚定;6、身心条件及能力满足岗位需求;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硕士及博士(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需具备正常工作能力;具备与岗位相关的工作技能;符合岗位的其他资格。
2、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持有服务人民的理念,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人民警察类男生需在13秒1内跑完4x100米,4分25秒跑完1000米,纵跳摸高超过265厘米;女生需在14秒1内跑完4x100米,4分20秒跑完1000米,纵跳摸高超过230厘米;
6、在本年内12月前可取得毕业证书;
2、贵州户籍的大专生,专升本学生;
三、职位表中所需的学历为最高学历
参考近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工作指南,可发现,《公务员录用表》中列出的学历必须是考生的最高学历。在职的社会工作者需按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参加考试,应届大学毕业生则应按最高学历报考。例如:如果一个职位只要求本科学位,而应聘者的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则该应聘者不能报考此岗位。
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解析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涵盖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方面;申论则考察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论发述等五类题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点包括:
1、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2、数量关系主要考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3、判断推理主要考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
4、资料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5、常识判断主要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申论》主要考察的能力有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
2、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和归纳;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在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5、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以上就是本次分享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贵州省公务员报名资格要求
公务员报考条件请查阅各省(自治区)的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官方招考简章。
贵州省于2015年3月3日发布了“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可访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持有服务人民的理念,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在18岁以上(1997年3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3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8、针对特定“四项目”人员职位的定向招录,包括“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仅限于截至2015年3月,累计服务时间已满2年的相关人员报考。同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则限于截至2015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仅接受在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并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报考者须满足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以下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2012年度以来,曾由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包括2012年招录但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情况;
3、截至2015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服务期尚未结束;
4、截至2015年3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且未满5年;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
7、录用后的职位属于《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需回避的情形;
8、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10、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