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国家公务员招聘公告
2022国考岗位详情请参阅2022国考职位表。该表已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共有16745个职位,计划招录31242人,较去年增加5516人,增幅达21.4%,招录人数首次突破三万大关。
2022国考涉及75个部门和23个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大系统。共计招录31242人,比去年增加5516人,提供16745个职位,比去年增加3573个。
(2)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省内其他市和其他省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2年11月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需要额外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关于时间与地点安排,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2年12月4日进行。上午9:00至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7:00进行申论。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也将于同一天进行。
笔试将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立考点。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报考者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本人工作地或学习地所在的省份作为考点,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各类职位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并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给予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成绩合成方式根据不同职位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以下比例:8个非通用语职位2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5%申论、50%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2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5%申论、50%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其他职位,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
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获取,可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还会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相关信息将在《招考简章》或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成方式根据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而有所不同。
招录机关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的规定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
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将对报考者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将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招录机关因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疫措施,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安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任何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的查看,可参考以下信息:
-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10月15日至10月26日
- 报名确认及缴费: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24:00
- 打印准考证: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
-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
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省级直属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仅针对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求职者进行招录,但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除外。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会设定10%至15%的招录计划,专门用于选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对于位于边远艰苦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条件,不设工作年限和经历限制,并单独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降低录用门槛。
对于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职位,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所谓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工作经历。此外,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同样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于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亦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